危险化学品的批发[无设施储存,具体按照粤珠安经(乙)字(2011)000019号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》许可范围经营,许可证有效期至2014年3月22日];化工原料、化工产品(以上两项不含危险化学品)、装饰材料、五金、办公设备及打印耗材的批发、零售;其他商业批发、零售(不含许可经营项目)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